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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来几年法院将有这些变化
作者:徐硙 罗沙 来源: 新华社 摘要:
备受瞩目的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》终于公布。
意见围绕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审判权力运行体系提出了7个方面65项司法改革措施。有律师朋友第一时间在微信朋友圈中感慨:“法治的春天比你想像的来得更早。”
春天在哪里?这份长达万言的意见中究竟藏着哪些货真价实的干货?它将会对法院未来几年带来哪些变化?视点君在此为你一一梳理。
干货一: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
要向前发展,首要的就是指明道路,确定时间。四五改革纲要中明确规定:
一是到2015年底,健全完善权责明晰、权责统一、监督有序、配套齐全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;形成体系完备、信息齐全、使用便捷的人民法院审判流程公开、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,建立覆盖全面、系统科学、便民利民的司法为民机制。
二是到2016年底,推动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,形成定位科学、职能明确、运行有效的法院职权配置模式。
三是到2017年底,初步建立分类科学、分工明确、结构合理和符合司法职业特点的法院人员管理制度。
四是到2018年底,推动形成信赖司法、尊重司法、支持司法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。
每年的任务都清晰明了地标了出来,任务是很重的,但前途是光明的。
干货二:被告人出庭禁穿“囚服”
被告出庭受审要穿“囚服”、穿“马甲”出庭?NO!
为了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机制,意见规定“禁止让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穿着识别服、马甲、囚服等具有监管机构标识的服装出庭受审”。
最高法司改办主任贺小荣表示,犯罪嫌疑人是被指控的对象,并未确定为罪犯,不能给他打上符号、标注等有罪标签。“这项改革有望在近期就进行推进,我们正在和公安等相关部门进行紧密的沟通和协调。”
干货三:“审者不判、判者不审、层层请示、层层审批”将会改变
针对一些地方司法行政化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,意见抓住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这个关键,提出一系列改革举措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。
意见明确,健全主审法官、合议庭办案机制和办案责任制,健全院、庭长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机制,改革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,要求审判委员会主要讨论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。
“健全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”,就是要让审理者裁判、由裁判者负责,彻底解决审者不判、判者不审的问题。
“判决是应当由主持庭审的法官来做,同时任何权力都应当受到监督。所以,法院院、庭长的监督制约要加强,但这绝对不能够侵害法官和合议庭的独立审判权。”贺小荣说。
干货四:领导干预司法?纪录将可查询
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,将是法院本轮改革的重要目标内容。
领导干预司法一直饱受诟病。为确保审判权独立,意见首次提出要配合中央有关部门,推动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审判执行活动、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、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。
这是什么意思呢?就是按照案件全程留痕要求,明确审判组织的记录义务和责任,对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、插手具体案件的批示、函文、记录等信息,建立依法提取、介质存储、专库录入、入卷存查机制,相关信息均应当存入案件正卷,供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查询。
可能有人要问,如果一些领导用电话或口头指示来干预司法,怎么解决?
对此,贺小荣说,“要建立一种更加科学的记录和通报制度,追究干预者的法律责任。但仅靠记录和通报制度还不够,要进一步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是最关键的。”
干货五:法官惩戒委员会将面世
什么是法官惩戒委员会?委员会又是做什么的呢?
法官惩戒委员会,是在国家和省一级分别设立,由法官代表和社会有关人员参与的,主要来制定公开、公正的法官惩戒程序,既确保法官的违纪违法行为及时得到应有惩戒,又保障其辩解、举证、申请复议和申诉的权利。
贺小荣说,法官惩戒委员会在我国是新生事物。法官职业有一定特殊性,对法官的责任追究必须通过专业组织来进行。
“惩戒委员会与纪检监察机关有所区别也互相联系,惩戒委员会对法官作出的鉴别和判断,对纪检监察机关的处理决定是具有重要作用的。”他说。
干货六:律师意见未予采纳应说明理由
律师在诉讼中的地位问题一直备受关注。
意见中提出,要重视律师辩护代理意见,对于律师依法提出的辩护代理意见未予采纳的,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说明理由。
同时,意见提出推动裁判文书说理改革,建立裁判文书说理的评价体系,将裁判文书的说理水平作为法官业绩评价和晋级、选升的重要因素。
“裁判文书不可能不讲理,法官受到领导干预,那他可能把裁判文书说得符合法律吗?”贺小荣说。
干货七:旁听庭审将可上网预约
我想听庭审怎么办?意见规定,旁听庭审将可上网预约。
意见提出建立庭审公告和旁听席位信息的公示与预约制度。对于依法应当公开审理,且受社会关注的案件,人民法院应当在已有条件范围内,优先安排与申请旁听者数量相适应的法庭开庭。有条件的审判法庭应当设立媒体旁听席,优先满足新闻媒体的旁听需要。
“法庭不可能容纳无数的人来旁听,所以我们将建立预约制度。公众可在网上进行预约,优先保证和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,比如当事人亲属等参加旁听。”贺小荣说。
他表示,由于法院设施的限制,可能不能满足所有人来旁听,今后将利用视频直播、网络直播等方式来满足社会民众希望旁听案件的需要。“这个制度将会在下一步不断完善,陆续会有一些配套的举措推出来。”